第166章 不会将来也玩儿摇滚吧?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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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五道口,最常见的是大学生和追梦人。

那些追梦人大多是搞音乐的。

一九九七年,是个摇滚年。

很多年轻人都在玩摇滚。

在五道口有一家追梦酒吧,几乎天天晚上有乐队在那里驻唱。

经营酒吧的是个留长发的青年。

任志涛喜欢摇滚。

一天晚上,他告诉那立文那里有一场小型音乐会,拉着她一起去看,说是去见见年轻人的热血。

年轻时的那立文并不喜欢摇滚乐,她认为那只是一些无聊的年轻人荷尔蒙旺盛的表现。

那些年轻人奇装异服,穿着皮衣皮裤,烫着爆炸头,身上挂着各种闪光的配饰,在舞台上闭眼嘶吼,跟疯子一样。

她一直喜欢的是菜花哥型的歌手,斯文儒雅,帅气有型。

但是,历经风雨之后的她,反而开始喜欢上了摇滚乐。

当然了,她是个长情的人,菜花哥始终是她喜爱的歌手。

所以,任志涛一说去酒吧听歌,她欣然同意,还把儿子阳阳一起带上。

在追梦酒吧,当老板做自我介绍时,那立文一怔。

这人认识啊。

当然,是在电视上。

他那一头标志性的爆炸头,一直留到老。

在那立文的印象里,当他是个搞笑的音乐人。

却没有想到,这人年轻时居然也是玩摇滚的。

在追梦酒吧里,她看到了许多后来很有名的摇滚歌手。

比如,那个最爱问“你有什么梦想?”的旺仔。

年轻时的他长得很清秀,带着一身傲气。

这大概就是他吸引无数漂亮女孩子的原因吧?

没几天,追梦酒吧换人了。

那立文非常惋惜,她还没有看够那些未来大拿在此演出呢。

要知道,以后再看这些大拿的音乐会,可是要花巨资的。

还是在很远的看台,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影子。

现在,只花几十块钱,就能近距离与他们接触,机会多难得。

真得真得非常遗憾。

阳阳跟着看了几次摇滚乐,开始喜欢上了。不但成天在家里仰头扭屁股唱歌,而且还嚷嚷着让那立文给他买吉他。

那立文有点傻眼,这孩子将来不会也玩儿摇滚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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